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建立良好的校风校纪,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创造优良的教书育人环境,根据《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云顶娱乐yd12305章程》等,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校园秩序管理是指学校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内部管理规定,对校园内进行规范性管理的行为。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及其他在校园内从事工作、活动的单位及个人。
第四条 保卫处是负责校园秩序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全校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
第二章 出入校园管理
第五条 学校实行出入校园登记制度,未经学校允许,校外人员和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第六条 本校师生员工、家属及暂住云顶娱乐yd12305-【云顶娱乐登录】的各类人员,须凭工作证、学生证、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校外人员来校办事或探亲访友的,须出示有效证件,经门卫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七条 新闻记者来校采访,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在取得学校宣传部门许可后,方可进入学校采访。
第八条 经允许进入校园的校外人员,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服从学校安全保卫人员管理,不得从事与其身份不符的活动,不得危害校园治安。
第九条 禁止推销人员进入校园推销,禁止拾荒者、盲流、推婴儿车校外人员和其它各类闲杂人员进入校内。
第十条 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和宠物带入校园。
第十一条 凡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门者,须凭有关单位的放行条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主动接受门卫检查并做好登记后方可带出。
第十二条 外来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必须听从门卫指挥,经门卫查验并登记许可后方可进出。凡运营性机动车辆未经门卫许可不准进入校园,禁止无牌无证车辆及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车辆进入校园。
第十三条 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服从校内保卫人员管理指挥,严禁堵塞校园道路。
第十四条 校门卫如果认为进出学校的人员可能携带禁止物品或可疑物品,可以要求其开包配合检查。
第十五条 校门范围内不准长时间停放车辆、不准从事摆卖、修理等经营活动。
第三章 公共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秩序,不得防碍师生员工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
第十七条 在校园内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严禁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
第十八条 不得用书包、书籍等物品抢占座位。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擅自占用教室、阅览室、广场等公共场所。
第十九条 校园内严禁携带或私藏匕首、三棱刮刀、弹簧刀(跳刀)、侵刀、猎刀、开刃的武术刀等管制刀具;不得持有弹弓、弩弓、*等违反枪支弹药管理规定的武器。因工作需要使用管制刀具的,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带出工作场所。
第二十条 禁止在学生宿舍、教室、图书馆、办公楼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打闹、起哄、摔砸物品、抛撒杂物及酗酒、猜拳行令、赤身裸体、男女间过度亲热等不文明行为。严禁在校园内大声唱歌、狂呼乱喊、高声弹奏乐器和播放音响等影响他人正常作息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未经学校基建、后勤、资产、保卫等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在校园内私盖房屋、搭建棚厦等临时建筑,不得在校园围墙挖洞、开门,不得破坏校园植被和草坪绿地。
第二十二条 严禁将宠物带入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校园内依法执行公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阻挠、妨碍、干扰校园管理的正常实施。
第四章 楼宇管理
第二十四条 楼宇主要包括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教职工宿舍、学生公寓楼等用于师生员工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校园建筑物。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他人的办公地点和居住场所,严禁以任何理由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
第二十六条 住宿学生应在公寓楼晚间关门前返回,不得擅自在校外留宿。学生不准私自留宿他人,严禁留宿异性,未经允许禁止进入异性公寓楼。
第二十七条 学生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各种炉具和大功率电热器具,禁止使用明火照明和乱丢火种,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可能损伤人身安全的有害物品等。
第二十八条 非工作需要,不得在用于教学、办公的建筑楼内住宿。需安排加班、值班人员的单位,应提前通知楼宇管理部门和保卫处。
第二十九条 现金及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或妥善保管,室内不得存放大额现金。室内无人时应锁门、关窗。
第三十条 未经同意,各类收旧、送货、务工人员不得进入楼内。禁止各类营销人员在楼内从事推销和广告宣传活动。
第三十一条 携带、搬运贵重物品或大宗物品出楼,须持有物品所属单位或个人开具的有效证明,并经楼宇值班员查验、登记后方可带出。
第三十二条 禁止在楼内焚烧物品,禁止向窗外投物、泼水,禁止在楼内饲养动物或将宠物带入楼内。
第三十三条 存放现金、有价证券、贵重仪器设备、公章、保密文件、科研资料、金银制品、珍贵文物的部位,应当有完善、可靠的防护设施,必须安装防盗门、防护栏和报警器。
第三十四条 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等危险物品的单位,需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严格审批,做到专人负责,专人保管,交接手续完备,确保在采购、运输、储存、分装、使用和销毁等过程中的安全,防止泄漏、流失、被盗。
第五章 暂住人口管理
第三十五条 在校内接纳、留宿和聘用暂住人员的单位和个人,应对相关暂住人员在校园内的安全管理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治安、消防等安全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
第三十六条 校内暂住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将学校房屋出租给无居住证、身份证的校外人员居住或经营。
第三十八条 在校内举办各类培训班和继续教育学习班,必须报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报保卫处 510320(广州校区)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学海中路1号 528100(佛山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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