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法
(2008年修订版)
为了进一步规范云顶娱乐yd12305-【云顶娱乐登录】勤工助学管理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有关规定,结合云顶娱乐yd12305-【云顶娱乐登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身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旨在培养自立及创业能力,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 勤工助学活动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由学校组织开展。
第三条 校内各单位应积极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为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创造有利条件。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学生工作处和各二级学院、三水校区应把勤工助学活动纳入学生工作范畴,加强对勤工助学活动的指导和管理,积极引导学生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促进学习、增长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第五条 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由学生处工作部(处)助学工作科统一管理。各二级学院应设立相应机构配合组织和管理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用人单位负责对本部门的学生进行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
第六条 根据学校实际,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原则上应优先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同等情况下,有特长、品学兼优者优先推荐上岗。
第七条 勤工助学的岗位信息和录用条件向学生公开,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须由本人申请、经所在教学院系审核、学生工作部(处)推荐、用人单位面试,择优录用并签订协议。
第八条 学校各部门自行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须提前报学生工作部(处))同时废止。